長豐縣“三措施”助力領導干部離任“陽光交接”
日期:2017/2/22 9:15:04 稿源:辦公室 人氣:268
長豐縣通過明確事項、規范程序、嚴明紀律等措施,加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,規范干部離任交接手續。將離任交接置于“陽光”下,使81名科級領導干部干部“交的放心、接的明白”。
明確交接事項。制作離任交接項目具體化、規范化、數字化清單,對涉及交接的十大類事項列出具體名稱,規范交接說明事項格式和內容,防止交接項目遺漏,交接內容不實。對領導干部任職期間“三重一大”問題,必須提供相關依據,防止領導干部“帶病離崗”。
規范交接程序。離任干部單位接到離任通知后,需將離任干部情況及時公示,接受干群監督。縣紀委、組織部、財政局、審計局組成離任交接監督組,現場監督核查交接資料,確保交接資料真實、完整、有效。交接內容確認無誤后,交接雙方和監督組簽字確認。其中,監督組發現的6名領導干部離任交接資料不完整,責令整改后,辦理交接手續。
嚴明交接紀律。制作離任交接全程紀實表,對離任交接12個環節進行責任分解,明確到人。劃定離任交接廉政風險點8處,明確監督紀律12條。制作離任交接黨風廉政責任書,交由離任和交接雙方簽字,要求離任者如實報告任期經濟事項,對接任者在交接中發現問題,故意隱瞞問題不報的,一經查實,一并追究相關責任。
責任編輯:長豐縣委組織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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